本案各本金尚未完全受償的集資參與人:
本院依據(2022)粵03刑終1400號生效刑事裁定書,依法強制執(zhí)行被執(zhí)行人鐘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涉財產部分一案。在執(zhí)行過程中,本院已足額執(zhí)行到賬退賠款人民幣72386160.54元,現將上述款項按本案各集資參與人待退賠金額進行發(fā)放(集資參與人名單及相應分配款項詳見附件1)。
本院現以公告形式通知上述集資參與人,請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登錄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動微法院”,實名驗證通過后,進入“地方特色-涉眾案件登記”板塊填報個人領款信息(具體操作指引詳見附件2,常見問題解答詳見附件3;本院已對集資參與人遇到的常見問題進行匯總解答,填報時請務必先行仔細閱讀附件2、附件3再進行填報)。經核實集資參與人申報的收款賬戶信息無誤的,本院將依法劃付相關款項到各集資參與人申報的收款賬戶;對虛假申報、冒領的,本院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集資參與人逾期未辦理領款手續(xù)的,本院依法將剩余款項提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