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深圳市龍崗區(qū)社會福利中心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
二、項目背景
根據(jù)《深圳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深圳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深殘規(guī)〔2022〕5號)、《深圳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調整簽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有關協(xié)議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年福利中心為112名殘疾兒童申請了康復救助經費,總預算金額為人民幣532萬元,現(xiàn)擬通過公開招募,確定康復轉介結構。
三、康復機構資質及服務要求
1、屬于深圳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
2、資質服務內容為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任意一項。
3、能提供3名及以上上門康復人員,上門康復人員為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派駐的康復人員須在康復機構買社保。
4、上門康復機構同意根據(jù)第三方機構的評估建議制定康復訓練計劃。
5、機構提供的上門康復師至少在福利中心服務3個月,3個月內只能在提供的名單內更換人員,否則取消相應分配指標。
6、上門康復師須根據(jù)兒童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訓練課程。
7、康復訓練地點為福利中心康復訓練室,兒童從生活區(qū)到康復室進行康復訓練時,須由上門康復師負責接送,接送時間不計入訓練課時。
8、項目服務過程均需嚴格按照市、區(qū)殘聯(lián)相關文件要求進行,并且嚴格完成服務的小程序打卡。
四、費用標準與結算
集體課不超過40元/課時/人,小組課不超過80元/課時/人,個訓課不超過160元/課時/人,每課時不低于40分鐘。
產生的康復費用,采取實報實銷,每月結算一次。
五、康復機構須提交資料
1、機構簡介、項目組織實施方案。
2、深圳市殘疾人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相應資質批復文書復印件。
3、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件復印件,機構收費標準。
4、上門服務人員簡歷、畢業(yè)證復印件、資格證復印件。
5、機構提供的上門服務人員,每人提供一份代表個人教學或訓練最高水平的案例分析。
注:以上資料全部需加蓋機構公章。
六、服務期限
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1年,項目期結束后,經招募人對機構服務質量考核優(yōu)秀的,可以作為下一年度項目合作的優(yōu)先轉介機構。
七、報名時間:2024年1月23日至1月30日。
八、其他事宜
康復機構將報名資料交到福利中心,中心將組織專人對所報名康復機構進行評估,擇優(yōu)確定康復機構。
深圳市龍崗區(qū)社會福利中心
2024年1月23日
?。?lián)系人:彭遠平、朱奮油,聯(lián)系電話:0755-84516574,134807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