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省、區(qū)、市關于開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清理工作的要求,經研究,《深圳市龍崗區(qū)民政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深龍民〔2015〕240號)即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崗區(qū)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郵政編碼:518100
技術支持:龍崗區(qū)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主辦: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備案序號:粵ICP備05027862號-1 粵公網安備:44030702000715網站標識碼4403070005 咨詢投訴電話:0755-12345
(建議您使用IE9以上版本瀏覽器訪問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