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在龍崗區(qū)委選派到平湖街道參與土地整備實踐鍛煉的干部邵凱洋、曾浩東、黎宇鵬及平湖街道土地整備中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李朗路二期項目涉拆業(yè)主簽下征拆房屋搬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
據了解,李朗路(平南鐵路——富安東路)二期項目位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區(qū)轄區(qū)內,起于新木大道,止于新木北路,全長約750米,項目總用地面積約為25945平方米。其中,該項目需征收業(yè)主方某的房屋,但在前期征拆談判過程中,方某認為補償價格不合理,拒絕配合,并提出進行切割征收,要求保留道路紅線外部分建筑。因雙方意見難以達成一致,最終導致談判工作陷于僵局。
今年3月,本批次抽調鍛煉干部到平湖街道報到后,迅速了解各自征拆項目的詳細情況。他們得知方某的情況后,主動約談方某,為其詳細分析其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保留紅線外建筑可能面臨的安全風險。
經過抽調鍛煉干部近兩個月的不懈努力,新木新村股份公司和方某最終接受了征收補償方案,并于5月15日簽訂房屋搬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其中,涉及新木新村股份公司的集體土地面積1550.96平方米,方某的永久性建筑面積1878.4平方米,將于近日開展拆除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