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qū)麗景鴻都快遞收寄驛站:
本委受理雷東訴你單位深圳市龍崗區(qū)麗景鴻都快遞收寄驛站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深龍勞人仲案【2024】122號),本委已依法作出裁決。
因通過直接、郵寄等方式均無法向你單位送達本案仲裁裁決書,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案仲裁裁決書。裁決結果如下:一、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間工資差額 16975 元; 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6月12日張貼于深圳市龍崗區(qū)龍城街道中心城吉祥路鴻基商業(yè)街大享閣7號。你單位可到深圳市龍崗中心城龍翔大道8027號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一樓大廳領取本案仲裁裁決書(聯(lián)系人:立案窗口,電話:0755-28917181)。若你單位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未領取的,自張貼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如你單位有證據證明上述裁決事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崗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