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代理、辯護或者代擬法律文書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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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矸葑C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ㄈ┙洕щy申報材料;
?。ㄋ模┡c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
公民應當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法律咨詢的,可以只提交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紙質/電子 | 份數(shù) | 備注 |
1 | 法律援助申請表 | 申請人填寫的《法律援助申請表》須為原件 | 紙質/電子 | 1份 | |
2 | 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 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為復印件;代為申請的,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請委托書》須為原件 | 紙質/電子 | 1份 | 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
3 | 經濟困難申報材料(屬于無須提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情形的,應當提交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提交書面承諾) | 申請人填寫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家庭成員和經濟困難申報表》須為原件;其他經濟困難申報材料為原件或者復印件。 提交相關證件的,為復印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為原件或者復印件; | 紙質/電子 | 1份 | 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
提交《法律援助申請人承諾書》的,為原件。 |
4 | 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 | 由申請人自行提供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復印件 | 紙質/電子 | 1份 | 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