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龍府行復〔2022〕622號
申請人張澤:
申請人張澤因不服被申請人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作出的深龍崗公(寶龍)不罰決字〔2022〕40763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向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2月28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深龍府行復〔2022〕622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維持被申請人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作出的深龍崗公(寶龍)不罰決字〔2022〕40763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你如對該復議決定不服,可以自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機關于2023年3月1日向你提供的送達地址確認書中的地址郵寄《行政復議決定書》,因聯系不上收件人被退回;于2023年3月9日向你身份證住址郵寄《行政復議決定書》,因電話不通、地址聯系不上本人再次被退回;于2023年3月17日向你提供的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送達地址郵寄《行政復議決定書》,因原址查無此人、聯系不上收件人被退回,并分別于2023年3月17日、3月24日、4月18日撥打你提供的送達地址確認書中的電話,均無人接聽?,F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向你公告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深龍府行復〔2022〕622號)。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撓等耍盒姓妥h辦公室,電話:0755-2868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