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機關于2024年5月24日受理韻嵐文化傳播(深圳)有限公司提出歌舞娛樂場所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申請?,F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10個工作日):
申 請 人:韻嵐文化傳播(深圳)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龍崗區(qū)龍城街道吉祥社區(qū)三館東路萬科里街B1-23A、24A、23B、24B、22A、22B
經營范圍: 歌舞娛樂場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有關人員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機關提出聽證申請,本機關應當在接到聽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本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依法組織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期限內。
聯系電話:0755-28948271
通訊地址: 龍崗區(qū)清林路海關大廈東座14樓1406室
深圳市龍崗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