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qū)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深龍府辦規(guī)〔2022〕5號)已于2022年12月21日正式印發(fā),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詳見附件,目前已實施11個月有余。現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實施效果意見和建議,有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公告時間: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止。
二、公告期間,市民和各單位如有相關意見和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我局。
郵箱地址:zjjflyglk@lg.gov.cn
附件:
《龍崗區(qū)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管理辦法》
深圳市龍崗區(qū)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11月21日
(聯系人:陳工,聯系電話:2858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