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低風險地區(qū)的高等學校以及中小學校的校園內,學生和授課老師是不需要佩戴口罩的,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以及食堂工作人員等這樣的在學校里接觸更多人群的人員應當佩戴口罩;托幼機構在園期間,幼兒不建議佩戴口罩,教職員工、老師是需要佩戴口罩的。
網站地圖 | 網站概況 | 版權保護 | 隱私聲明 | 在線幫助 網站標識碼:4403070005 咨詢投訴電話:0755-12345 (支持IPv6,建議使用IE9以上版本瀏覽器進行訪問!)
主辦單位: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深圳市龍崗區(qū)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備案序號:粵ICP備05027862號-1 粵公網安備:440307020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