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深龍審通〔2016〕84號審計通知書的要求,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6年3月31日至7月5日,對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運動場跑道改造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有關審計準則,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對其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審計并作出審計結論。
一、工程概況
該工程位于龍城街道平安里學校內,根據深龍發(fā)改〔2013〕822號文件, 計劃總投資為195萬元。資金來源為教育費附加。工程主要內容包括:運動場跑道改造工程及其它費用等。工程施工經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龍崗分中心招標,中標施工單位為深圳市中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合同價1 606 058.01元。工程建設單位為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設計單位為深圳市鵬之藝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監(jiān)理單位為深圳市龍建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4年6月開工,2014年9月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質量等級評定為合格。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本工程造價審計在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和深圳市眾鑫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核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送審造價1 876 912.11元,審計審定造價1 859 665.34元(其中建安費1 702 905.14元),核減17 246.77元,核減率0.92%。
三、工程財務審計情況
至審計時止,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收到區(qū)財政局撥入該工程款項2 000 000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執(zhí)行了基本建設程序,工程資料基本齊全;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會計資料完整,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
五、存在問題
(一)多計工程造價17 246.77元。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費單價和工程量調整,核減3 706.77元。
2.工程其他費按合同調整,核減13 540.00元。
(二)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本工程于2014年9月竣工驗收,2016年1月報送審計,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報送審計。該行為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應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17 246.77元的問題。根據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頒布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調整”的規(guī)定,本工程結算中多計工程造價17 246.77元予以調減,以審計審定造價1 859 665.34元進行結算。
(二)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的問題。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對工程竣工決算送審的管理工作,及時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請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