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5年11月4日至12月22日對麗湖社區(qū)公園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jù)有關審計準則,區(qū)城管局對其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審計并作出審計結論。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布吉街道麗湖花園內,經深龍發(fā)改〔2014〕440號文件批準實施,計劃投資264.75萬元。工程主要內容為園建、綠化及配套的水電工程,園建部分包括拆除原有硬質地面并重新鋪裝、改造原有風車亭、坐凳、花架、新建玻璃廊架、景觀亭、兒童活動場地、健身廣場、樹池等。建設單位為區(qū)城管局,該工程在深圳市建設交易服務中心龍崗分中心招標,確定施工單位為深圳市萬卉園景觀工程有限公司實施,合同造價1 831 898.99元。監(jiān)理單位為深圳市華園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武漢市園林建筑規(guī)劃設計院深圳分院。工程于2014年10月17日開工,2015年1月26日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質量等級評定為合格。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該工程造價審計在深圳市建森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和建設單位結算審核的基礎上進行,送審造價2 400 325.8元,審計審定造價2 265 640.91元(其中建安費2 012 690.37元),核減134 684.89元,核減率5.61%。
三、工程財務審計情況
截至審計時止,區(qū)城管局收到區(qū)財政局工程款項1 500 000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基本執(zhí)行了建設程序,工程資料齊全;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會計資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
五、存在問題
(一)多計工程造價134 684.89元。造價核減的主要原因:1.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核減45 219.08元;
2.設計費根據(jù)合同和取費標準,核減89 465.81元。
(二)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該項目2015年1月竣工驗收,2015年8月送審竣工決算,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送審,該行為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應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根據(jù)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頒布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調整”的規(guī)定,該工程結算中多計工程造價134 684.89元予以調減,以審定造價2 265 640.91元進行結算。
(二)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的問題。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對工程竣工決算送審的管理工作,及時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請區(qū)城管局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