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深龍審通〔2014〕373號審計通知書的要求,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8月24日,對龍崗區(qū)石嶺路市政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有關審計準則,區(qū)建筑工務局對其提供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基建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進行審計并作出審計結論。
一、工程概況
石嶺路位于南灣街道,東起李郎路,西接平李路,全長460米,道路紅線寬15米。工程內容包括土方、道路、邊坡、燃氣、雨水、污水、給水、電力、通信、照明、交通、景觀綠化等。根據深龍發(fā)改〔2010〕1004號,本項目計劃總投資1 117萬元。工程經公開招標,中標施工單位是深圳市金建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合同價為6 478 745.10元。監(jiān)理單位是深圳市深龍港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年12月2日開工, 2013年8月1日竣工驗收,完成設計和合同約定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為合格。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工程經建設單位及深圳市豐浩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審核,送審造價7 905 697.75元,經審計,審定造價7 692 048.11元(其中建安費6 809 788.4元),核減213 649.64元,核減率2.70%。
三、工程財務審計情況
截至審計,區(qū)建筑工務局收到區(qū)財政局撥該項目款6 374 300元,同時已支付工程及相關款項共6 335 366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及財務資料基本齊全,財務資料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地反映了本項目建設資金的來源及使用情況。
五、存在問題
(一)多計工程造價213 649.64元。主要原因是多計設計變更部分工程量。
(二)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該項目2013年8月竣工驗收,2014年12月送審,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送審,該行為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應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根據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制定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以調整”的規(guī)定,多計工程造價213 649.64元應予以調減,項目以審定造價7 692 048.11元進行結算。
(二)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的問題。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對工程竣工決算送審的管理工作,及時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請建設單位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